城市的土地归属权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取得。以下是五个方面的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土地使用权可通过出让或划拨取得。其中,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出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目前,我国对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此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一条也强调了土地使用权转让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确保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依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因此,在城市土地中,除上述禁止抵押的土地外,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抵押物。
综上所述,城市土地的归属权归属于国家,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年限、转让限制、征收补偿以及抵押等多个环节,均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