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我国现行城市土地基本制度?

用户:130****9892 陇川县 更新时间:2025-05-07 03:40 土地纠纷 浏览量:3820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我国现行城市土地基本制度是土地公有制,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户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转让、抵押、租赁及征收补偿等方面的争议。

  1. 土地使用权取得:用户可能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不明确或程序不合法而产生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2. 土地使用权转让:用户可能因转让条件、程序或价格问题产生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3. 土地使用权抵押:用户可能因抵押合同效力、抵押物范围或抵押权实现问题产生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需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4. 土地使用权租赁:用户可能因租赁合同期限、租金支付或合同解除问题产生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等条款。

  5. 土地征收补偿:用户可能因征收程序、补偿标准或补偿款支付问题产生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并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用户在城市土地法律问题中,应关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转让、抵押、租赁及征收补偿等关键环节,确保依法合规操作,避免法律风险。在处理相关争议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同城律师推荐
  • 您的名字41 专职律师
    您所在的执业单位
    继承遗嘱、房产纠纷、取保候审、涉外纠纷、公司企业、其他类别、公证保函、企业服务、非诉产品
    服务地区:大兴安岭地区
  • 诚邀入驻34 专职律师
    您所在的执业单位
    离婚律师、房产纠纷、取保候审、涉外纠纷、公司企业、其他类别、公证保函、企业服务、非诉产品
    服务地区:驻马店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继承遗嘱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您的名字31 专职律师
    您所在的执业单位
    继承遗嘱、房产纠纷、取保候审、涉外纠纷、公司企业、其他类别、公证保函、企业服务、非诉产品
    服务地区:鸡西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