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和第三十二条,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通过承包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被非法剥夺,可依据该法第五十三条要求恢复权利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原文:
城市扩张过程中涉及土地征收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严格的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若未履行法定程序,农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并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法律依据原文: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土地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若补偿金额低于法定标准,农民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原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转让。如发现土地被违法占用,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返还土地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农民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信访条例》为农民提供了反映问题的渠道。
法律依据原文:
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多部法律法规保护,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征收补偿标准及集体土地所有权等方面。若存在土地被非法剥夺或补偿不合理等问题,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等途径解决。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收集证据,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